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5 年河北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17号)精神,按照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安排,现对2024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前一年度申请延期项目。
二、工作程序
1.学院初审:各学院4月28日前组织完成结题验收初审并提交相关材料。
2.学校复审:学校于5月中旬对通过学院初审的国、省、校级项目进行复审,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3.上报省厅:学校于5月底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省教育厅。
三、结题验收要求
1.学院评审时须按样例制作评分表,评审专家签字后存档备查,样例见《保定学院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打分表(样表)》(附件1)
2.各项目团队填写《保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可单独提交相应支撑材料。
3.如无成员变更项目,各学院初审后在系统导出汇总表并在《2025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信息表》(附件3)中填写意见(国、省、校级项目评审等级为建议通过、建议未通过、终止、延期。除学院评审意见外其他信息均要以系统导出为准)。
4.如有成员变更情况,请于4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中心审批,由中心统一时间在系统中进行更改,各学院再导出汇总表。
5.对于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项的,各学院在结项情况汇总表中注明,填写《保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4),负责人为应届毕业生的项目不得延期。延期周期一般为一年。延期项目也需要在系统提交已审批完成的延期申请(PDF),评审过程统一计分为0。
6.如有项目成员或指导教师因项目推进贡献度不足或其他原因未能参与项目建设的,由项目团队填写《保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员变更申请表》(附件5)。人员变更申请只能提交一次。
四、项目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附件2:保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相关成果及支撑材料(目录写在上述结题报告中)
(1)成果形式:发表论文及调研报告、参与其他竞赛获奖证书、实物产品、专利证书、创业计划书、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等。
(2)支撑材料:项目进行过程中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调查问卷及分析、实验报告、数据、图片等资料。
(3)论文提交格式:论文格式参考我校毕业论文要求格式。论文如已在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请提交论文复印件(封皮、封底、目录和正文),同时提交论文的电子版及查重报告。未发表论文提供正式论文PDF文件及查重报告(查重报告建议采用维普或知网数据库)。
(4)展示PPT:参照项目评审标准结合项目研究过程、成果等提交一份PPT(可根据项目情况录制1分钟以内的视频.mp4格式)。
3.申请延期的项目提交审批完的《附件4:保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PDF版。
4.有人员变更的提交审批完的《附件5:保定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PDF版。
以上材料由项目负责人在评审系统中提交。评审系统学生登陆地址:http://192.168.9.214:8080(校内网)
账号:学号 密码:abc123456
五、其他说明
1.延期项目的指导教师及主持人学生原则上不能申报下一年度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及不提交创新创业项目任何进展材料的指导教师及主持人学生两年内不能申报此项目。
2.以学院为单位,4月29日前将本学院已初审后的所有项目在评审系统提交。5月8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制作成PDF文件,电子版材料发至工作邮箱,压缩包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学院+结题验收”,各项目(24年立项的)电子单独文件夹命名规则为:“项目编号后三位数字+项目名称”。(去年延期项目须写完整项目编号)
3.各学院提交《附件3:2025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信息表》;
4.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学生可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证书,获得证书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5.各学院做好结题验收组织工作,做好项目结题报告、专家签字反馈材料等单独存档工作。学院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且为单数。
6.各学院在系统梳理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情况的基础上,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实施概况、项目组织管理方式、主要教育教学改革举措、支持保障手段、项目特色与成效、典型经验做法、下一步工作计划等。(附件6)
7.工作邮箱ccsip@bdu.edu.cn。
联系人:史老师 于老师 2175
相关附件请在办公系统下载